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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物资+服务”社会救助新模式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3-03-24      

为了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社会救助方式单一、服务类别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满足城乡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保障需求。濮阳市民政局出台了《“资金+物资+服务”社会救助新模式实施方案》,通过推广“资金+物资+服务”社会救助新模式,对有需求的救助对象提供送医陪护、日常护理、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积极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创优,加快完善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改变传统救助模式,积极推动从基本生活救助向生活、服务双保障并重转变,推动单一的以政府保障为主向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复合型转变。通过全面推广“资金+物资+服务”新型救助模式,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满足城乡因难群众多层次保障需求。

二、出台依据和起草过程

依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濮办〔2021〕1号)和《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豫民文〔2022〕332号)。2023年3月,市民政局立即启动《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将起草的意见稿及时转发各县(区)民政局,广泛征求县(区)民政部门建议,充分尊重反馈意见。为全面征求意见,又将意见稿上传濮阳民政网,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依据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濮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资金+物资+服务”社会救助新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于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多元化需求,让困难群众的生活更加“暖心”。实现社会救助从管理转向服务的跨越式发展,物质救助与照料护理、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非物质救助相结合,达到精准、高效、优质的救助服务,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资金+物资+服务”社会救助新模式,对有需求的救助对象提供送医陪护、日常护理、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社会救助方式单一、服务类别不完善等问题,满足城乡困难群众多层次保障需求,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主要内容

1.“资金”救助模式。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政策;逐年提高救助保障标准;按时足额拨付救助资金;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

2.“物资”救助模式。在落实基本社会救助的前提下,根据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实施“物资”救助,不断增强社会救助的内涵和温度。开展慈善帮扶救助;实施临时救助帮扶;开展专项社会救助;开展街面巡查救助。

3.“服务”救助模式。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通过购买服务、开发岗位、政策引导、提供工作场所、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协助社会救助机构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服务需求,满足救助对象需求多样化。提供的服务主要有:入户探访服务;政策宣传服务;志愿帮扶服务;心理疏导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社会融入服务;资源链接服务。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2.完善服务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3.健全服务体系,抓好督导检查。

四、实施意义

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社会救助方式单一、服务类别不完善等问题,满足城乡困难群众多层次保障需求,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为救助对象提供精准、高效、优质的救助服务,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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