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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市乡镇(街道) 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工作方案》政策文件解读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3-03-13      

一、政策背景

2020年10月17日,民政部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李纪恒部长对社工站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社会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地位得到普遍认可。为补齐基层治理能力短板,提升民生兜底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市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印发《2023年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决策依据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7〕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和省民政厅等4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豫民〔2018〕2号)、省民政厅等21部门《关于加强河南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豫民〔2020〕4号)等文件精神,借鉴其他省份经验,研究制定了我市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出台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四、主要任务

(一)聚焦民政主责主业建强社工服务项目。坚持“建在乡镇(街道),服务村(社区)”原则,充分展现社工站为民服务导向,加强党建引领,推进精准化个案服务与社区共治相结合“一体两翼”服务模式,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提供专业化需求服务。加强精准化个案服务,通过探访排查、政策宣讲融入服务,精准识别服务对象问题特征及相关优势资产,开展专业评估,链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资源,提供心理支持、能力建设、促进社会参与、减少社会排斥等服务。深化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问题和优势资产认识,从社区紧迫、群众关切等关键发展议题入手,联动政策资源、社区优势、各类社会资源,运用专业优势,形成社工站与民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社会组织(基金会)多元协同、共治共享、可持续发展。

(二)巩固完善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建设。提升社工站服务平台建设标准,按照“社区为主、问题导向、便民利民”的服务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多站合一建设社工站,可以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党群服务机构或其他承接民政服务职能的内部机构等现有办公场所,高质量建设乡镇(街道)社工站,也可以建在困难群众和服务对象较多、问题矛盾突出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养老和儿童服务场所等,确保社工站扎根基层,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群众需求。市级社工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县级社工服务中心,要发挥统筹协调、督导培训、考核评估、教育研究、宣传提升等职能作用。     

(三)巩固和完善资金保障工作机制。各县(区)民政部门协调财政部门落实《河南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豫民〔2013〕3号)文件精神,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列入县(区)财政预算。多元化统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相关业务经费,以及彩票公益金中用于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和社会公益等支出资金,优先用于购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

(四)开展标准化示范社工站创建活动。开展社工站评估和示范点创建。按照《河南省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要求,认真落实“有项目、有场地、有制度、有经费、有社工、有服务”六有标准,确保社工站入驻全覆盖、服务规范有效。健全相关制度和标准,制定社工站服务指引和管理规范,指导驻站社工依照各项标准、规范和规定开展服务,实现个案救助与社区发展有章可循、预防依规服务。加强社工站督导评估工作,提升服务和管理能效。  

(五)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工人才“引、育、留”等工作,引进高水平社工领军人才和优秀社工团队,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保障,使中、高级社工人才能够“引得来、用得好 、留得住”。加强本土人才培育,大力开展社工领军人才、督导人才选育工作,形成领军人才、督导人才和一线社工梯次发展良好局面。以社工站和社区工作人员为重点,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全年培训社工不少于300人。鼓励和支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评定。合理确定社工薪酬福利待遇,加强本地社工共学交流,每周指定时间作为集体共学日,开展共学反思、总结计划,提高效率和学习质量。培育行动研究骨干力量,按照“做中学、学中做”“实践出真知”等原则 ,加强实务经验案例书写、理论反思等,开展服务案例书写、个案家庭社区评估报告评比竞赛活动,培育一批会做、会写、会讲、会指导“四会”实务社工骨干。开展社工站观摩交流活动,互评互动,赋能增能。

五、重点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社工站建设是贯彻落实新时期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是事关民政工作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解决民政工作力量不足、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县(区)民政部门一把手要担负起主要责任,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做好工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

(二)建立放管结合,构建良性互动政社关系。厘清职责,政府负责制定社工站项目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在财政、人事和政策资源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坚持“目标管理、计划指导、过程管控、结果评估,”既要避免“管控过死、随意干预、胡乱指挥”,更要避免“撒手不管、一放了之”。社会工作者要发挥“在场”优势,在服务领域精耕细作,做出专业性,不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社互动模式,推动民政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效。

(三)加大协调沟通力度,打造发展新模式。加强部门沟通、资源统筹、政策联动、多元共融,构筑为民服务支持网络。加强与发改、乡村振兴等规划部门沟通,将社工服务纳入本地发展规划、民生实事、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落实社工服务经费,建立长久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积极落实人才引进、培育和表彰激励政策,补齐本地社工人才发展短板;加强与政法、司法、卫健、学校、工青妇等部门和群团组织联系,拓展社工岗位和资源。将民政领域资源统筹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与、主动作为,协调经费保障、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核心问题。民政部门所有延伸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内容,统一纳入社工站工作范畴,以社工站为依托,实现社工站、未保站、社会救助服务站、老年人服务站、慈善工作站、志愿服务站“六站合一”。充分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残疾人及工青妇等为民服务力量,形成阵地共建、服务共享、公益共为、品牌共创工作格局,实践“多站合一、一站一品、多元共融”发展模式。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规范安全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规定,健全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流程,规范使用支出范围。逐项目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实现单独核算、专项管理,不得混用、挤占和挪用。对于单一资金来源的社工服务项目,探索建立专项社工站,根据资金来源和服务重点,依托社工站或各类服务机构,建立开展社区矫正、禁毒、未成年人保护、老年服务、残疾人服务、移风易俗、家庭教育指导、精神障碍康复等特定领域社工服务的专项工作站。2022年下达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工作引导资金,要依托社工站(未保站)开展儿童福利类社工服务。加强项目经费拨付进度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拨付程序。一年期社工服务项目,一般按季度拨付或者分3次拨付(首期资金拨付一般不少于50%),确保预算执行效果。各县(区)应提前做好资金支出规划,按期支付,避免出现欠账、拖账、赖账等影响政府信誉和项目服务质量的问题。建立资金绩效奖励机制,对于出色完成工作、有效使用资金的县(区),市民政局将积极向省厅推荐给予激励;对于上级拨付资金未能及时使用的县(区)将收回,应付未付、拖欠资金严重影响社工服务质量的县(区),省厅、市局在次年分配资金时将不予支持,取消各项表彰评先资格,全市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奖勤罚懒制度,完善月报告、季通报、年总结等机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采取下发通报、提醒函,挂牌督导、新闻媒体曝光等手段,促进工作落后、解决突出问题。将政策创制、机构培育、业务培训、服务成效、宣传和社工系统应用情况作为绩效指标,对政策完善、工作主动、服务有效、系统数据完整的地方进行激励。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购买、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县(区)民政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会议,明确社工服务重点,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工站职责任务、运行机制、服务清单、管理制度、招标流程、服务协议、资金监管、督导体系、评估机制,推动社工站项目规范有序。推进社工管理系统应用,全面推进社工系统应用,要求“系统有数据,项目有社工,驻站有服务,活动有记录”。加强示范带动,以建设标准化社工站和培育优秀社工人才(管理者和督导者)和优秀社工服务机构为依托,打造一批服务型示范品牌,带动当地社工站项目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宣传表彰,通过总结交流宣传典型、表彰先进,展示社工专业形象和风采,提高全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同感,为全市社会工作优质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濮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办事地址:开州路10号濮阳市民政局

具体联系人:赵芳石

咨询电话:0393-668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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