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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成立情况的公示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3-07-03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近期申请成立登记社会组织的进行考察。为增强社会组织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现将以下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反映。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监督电话:0393—6687126。

 

成立登记公示名单

  1. 濮阳市营商环境促进会;法定代表人:段炜;住所:濮阳市华龙区黄河路与京开大道交叉口西南角001幢7楼;业务范围:营商环境调研、观察、监督、社会评价,搭建平台,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发展;业务主管单位:中共濮阳市委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 濮阳市龙都少年宫活动中心;法定代表人:孙语汐;住所:濮阳市工人文化宫;业务范围:搭建帮助和服务青少年儿童的艺术体育素质成长平台,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文化交流活动,承接政府委托的相关事项;业务主管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3〕第29号

濮阳市营商环境促进会(筹备组):

你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提出的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6月30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成立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营商环境促进会成立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

请你单位于2023年7月30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2023年6月30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3〕第30号

濮阳市龙都少年宫活动中心(筹备组):

你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提出的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6月30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成立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至第六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龙都少年宫活动中心成立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6月30日至2027年6月29日。

请你单位于2023年7月30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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