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至10日,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某某、朱某某等15人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韩某伟、韩某冰以抵押车为目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指示被告人朱某某、张某某组织社会闲杂人员胡某某、王某某、刘某某等人,采用追踪定位、钥匙解锁、破窗解锁、伺机等候车主解锁后暴力抢车、趁车主不在将车偷开走等手段,在河南、安徽、广东、福建等地多次作案。作案时,给作案用车和目标车辆安装假牌照,携带棒球棍、辣椒水、破窗器、螺丝刀等作案工具,佩戴帽子、口罩、手套等躲避侦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韩某伟为首的非法收车犯罪组织。该组织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人员相对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四省区域内多次组织实施犯罪,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各被告人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该院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如期实现全国扫黑办确定的“一十百千万”及“六清”行动目标,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张阳 董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