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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1〕第59号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1-08-26      

濮阳市XX中心(筹备组):

你单位于2021年8月25日提出的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8月25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成立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至第六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XX中心成立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4日。

请你单位于2021年9月25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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