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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10   来源:濮阳民政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考核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对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试行)的通知》,对我局2017年以来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形成2016年度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建设和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工作督查和培训等组成。自查情况如下: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与目录建设

1.平台建设。根据2017年第四季度省政府网站监测情况,针对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局门户网站进行整改,规划整合网站栏目设计、调整优化结构布局,重新设置信息公开版块栏目,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持续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2.信息联动。积极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自查工作,对我局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梳理自查,经自查,我局共有互联网门户网站四个:濮阳市民政网、濮阳社会组织网、濮阳区划地名网、濮阳市社会福利院,负责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公开。电子政务外网两个:濮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濮阳市智慧社区服务管理系统,正在建设过程中。递交了自查报告和政务信息系统自查表,积极配合现场审计。下一步,将继续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
3.目录建设。经检测抽查,我局网站基本目录体系符合规范要求,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提高信息公开频率,信息发布规范化,加强网站政民互动。

(二)新闻发布情况
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修订完善《濮阳市民政局2017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全市计划安排,2017年我局无新闻发布会计划任务。
(三)基础信息公开
坚持“主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检查。
1.机构领导。根据局领导人事变动,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简介和领导活动规范公开。
2.机构设置。我局机构设置、内设科室和局属单位均规范公开。
3.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主动公开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四)规范性文件

根据市委要求,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3件。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重点领域工作推进等基础工作情况。加强对市民政局牵头落实的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公开事项的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制定具体措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助实施过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二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2017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57条。
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情况。市民政局公布行政职权38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3项、行政处罚类15项、行政给付类1项、行政检查类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职权4项。我局公共服务清单已经审核完成。
 3.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双公示”要求),包括审批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已按要求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
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双公示”要求)。已按要求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事项和服务指南。
5.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信息33条,积极促进了法治民政建设。
6.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2017年,交办民政部门主办的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的建议、提案29件,全部于8月28日前答复办结,办理情况全部予以公开。

(六)回应关切。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民政事业发展舆论环境。与市广播电视台开设的“濮阳民政  爱在身边”连续刊播《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事关民生的法律法规30次,累计受众达30万余人次。对地方领导留言板、市长信箱、局长信箱反映的“优抚安置、生活困难、低保、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婚姻登记问题”均及时回应。通过民政qq群、民政微信群,加大舆情监测成果的及时共享和利用,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二)加强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市民政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网上申请平台和信函申请渠道畅通。
(三)答复规范化。按便民利民原则,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2017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
(四)信息公开救济。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市级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规定,认真学习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复议权利告知格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我局未收到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未收到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
三、保障监督机制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建立AB岗工作制度,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网站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快速,实时更新,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对有关政策文件能做到及时发布,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
(二)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11项制度,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市民政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市民政局政务舆情监测、整理、报告、处置工作制度,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工作制度,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据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已对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并做好对区县民政局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和公开效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按照《濮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濮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
(五)问题整改。对2017年第四季度日常监测存在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提高信息公开频率;三是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四是深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和查处结果等信息。
2017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行为,拓展覆盖面,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接受全社会监督,把该项工作打造成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