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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到开发区检查养老服务工作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2-07-08      

7月7日下午,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副处长朱铁军带队到开发区检查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移交工作情况,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朱铁军听取区民政局关于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移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随后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朱铁军要求,一要提高认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要以一楼为主,两层以上要配有电梯等相应的辅助设施,以便于老人生活;二要对照标准,配备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已建成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确保已建成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单处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三要部门联合,严格追缴用房。联合各乡镇办、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对养老服务用房进行追缴,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划标准追缴,确保规划内的养老服务用房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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