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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民政局“用实心、出实招”多措并举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1-01-25      

近年来,南乐县民政局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将社会救助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政系统头等大事,全力以赴,尽锐出战,“用实心、出实招”,对老弱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急难型贫困家庭,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健全体制机制,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一、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织密织牢“三张网”,重点关注“三类人”,确保“保得住”一是织密最低生活保障网。将因残、因病、因无劳动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长期出现困难的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行“户保”;户内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的,将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范围,实行“人保”,全县现有低保对象 8863户12324人,户保率41% ,因残、因病的占到了72.3%;实施贫困家庭支出扣减政策,对贫困户因残疾、患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以及实现就业创业必要的就业成本,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给予扣减;用准用好“渐退期”政策,脱贫攻坚期内,对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未脱贫户、监测户和边缘户,人均收入超过我县低保标准后,再给予12个月、9个月和6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152户468人受益,实现了稳定脱贫。县民政局连续五年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强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目前,低保户中有建档立卡户2527户4573人 。二是织密特困救助供养网。将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合法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供养救助范围,实行集中供养和居家分散供养两种模式,目前全县特困供养对像2197人。适度扩大救助范围,对特困人员供养中的未成年人的年龄从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新增此类救助对象10人。加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力度,持续投入3000余万元,改善提升敬老院软硬件建设,541人入住敬老院就能实现脱贫,安享晚年;全县136名敬老院工作人员出完成敬老院内本职工作外,还负责联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帮助特困人员解决实际困难,让“阳光”温暖每一个的角落。三是织密临时救助网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因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大幅增加等,导致一定时期内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临时救助金额在一定范围内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为了体现临时救助的即时性、效率性采取先行救助,事后补充相关材料的办法,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并持续跟进,短期内不能解除困难的,实施其他救助,全年累计临时救助1386人次,其中乡镇直接救助172人次。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渠道实现全覆盖。一是构建县乡村三级救助服务网络 。南乐县民政局依托自身优势,设立社会救助服务大厅,专门承接各类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批、资金拨付等工作;乡镇民政所接受求助对象的申请,并履行审核上报等工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派专人担任民政事务助理,主动发现并办理求助对象的申请,材料收集,政策指导等工作。二是建立完善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县民政局、乡镇民政所都可以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能办的及时办理,牵涉其他救助的按照职责分工转请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使百姓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今年即办件2000余件,转办量达到了143件,5000多贫困群众受益。三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变过去的被动救助、政策找人为主动救助,人找政策,困难群众没有来求助,也要及时发现、及时介入、即时救助。主要是开展春荒、冬令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定期开展走访活动,并做为一项制度明确下来,今年通过走访及时办理各类救助35人次。开“8756301”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任何群众出现困难了,困难群众本人、村社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所有公民发现以后,都可以打这个电话来求助,一年来有100多人贫困群众拨打了求助电话,47人及时享受到了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利用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通过部门信息库的比对,发哪些群众群众生了大病、哪些群众家里出现了车祸、火灾等事故,哪些贫困家庭又出现了返贫现象等。长期将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共计8399户30897人纳入监测预警机制,定期排查,并实施救助。四是积极倡导全社会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积极鼓励单位、个人开展慈善爱心救助活动,今年以来各乡镇敬老院、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民政救助对象接受社会捐款捐物达到40余万元。

三、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发挥兜底保障政策合力,确保“保得牢”。2017年以来,连续四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260元每人每年,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8元(分A、B两类标准)。特困供养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5540元每人每年,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8000元,均高于扶贫标准。建立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物价补贴,减少贫困居民生活受物价上涨的影响。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468.8万元,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20.87万元,发放特困供养对象发放资金1576.5万元,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物价补贴327.45万元,对因病、因灾、因学、因残以及因疫情造成临时性困难的家庭,落实临时救助,累计发放资金217.2万元。

四、找准“定位”、瞄准“靶心”,实施精准救助、阳光救助,确保“保得准”。一是加强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拟救助对象,在做出审批意见前,要在车辆、住房、社保、税务等部门进行家庭状况信息核对,使那些隐形收入和财产无处藏身,提高了精准度。二是公开公示,阳光操作。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近几年,该县民政局通过建立各项制度来规范低保等社会救助中的公示、评议、审核等环节,确保低保制度、社会救助制度在阳光下运行。救助对象不仅全县每个行政村、居委会设立公示栏上长期公示,同时在南乐县民政局网站、清廉南乐公众号上定期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756318,一年来接到举报电话31个,全部办结处理。三是治理。从2018年开始,民政部连续三年开展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该县民政局积极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始终保持了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通过整治共退出低保101人,追回资金46余万元。四是形成制约机制。全面实行了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凡属此类情况的,县级民政部门必须入户核查。社会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民政部门负责认定救助对象,但是见不到资金;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资金,但不负责低保对象的认定。财政部门把资金打到银行,困难群众直接到银行去领取救助金,从而形成三方相互制约的机制,避免了救助资金得冒领、截留等现象。

社会救助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中,该县民政局抗牢政治责任,履职尽责,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保证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真正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提高了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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