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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区民政局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0-02-2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周密部署,开展逐户排查。按照区指挥部工作要求,区民政局听从指挥,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及时向各乡镇办发布疫情防控和救助工作提示,由各乡镇办负责,各乡镇办民政所、各村(居)成立工作组,认真对全区村民、居民开展排查,重点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地毯式排查。一是对村(居)返乡人员特别是武汉返回本地人员逐一排查清楚,登记在册,做好居家隔离;二是对辖区内低保、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逐户逐人排查,压实监护责任和属地责任,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群众,明确专人负责和看管,保障其正常生活;三是明确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困难群众随时有困难,救助措施随时能跟上。

二、分类施策,实施精准救助。为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在深入排查、及时掌握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实际诉求,归纳梳理、分类施策、精准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救助,免费送去米、油基本生活物资及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保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基本防护物资有着落。

三、关心关爱,落实兜底保障。全区民政系统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确保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各个乡镇办民政所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了解辖区贫困人群以及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况延长定期核查时限。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及时将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生活困难患者,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及时启动绿色通道,加大对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工作,服务全区疫情防控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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