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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情况的公示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4-07-26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市民政局现对近期办理成立登记的1家社会组织,变更登记的2家社会组织,注销登记的1社会组织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反映,电话0393-6687126。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31日

 

附件:1.成立登记公示名单

          2.变更登记公示名单

          3.注销登记公示名单

          4.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53号-55号)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

成立登记公示名单

濮阳市福利彩票事业发展促进会;法定代表人:王升伟;住所:市中原路枫林水岸3幢;业务范围:信息交流、咨询服务;举办业务培训,开展与彩票相关的文化宣传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项目开发与合作;承办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的事项 ;业务主管单位:濮阳市民政局

 


附件2

变更登记公示名单

1.濮阳市打击乐协会;法定代表人由肖佩石变更为赵帅然;住所由濮阳市开州中路260号变更为市开州北路濮阳市工人文化宫西南角1楼。

2.濮阳市小龙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由宋亚萍变更为裴振民。

 

附件3

注销登记公示名单

濮阳市雏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41090034939118XG;法定代表人:段进轩;住所:濮阳市垂柳街13号院;业务范围:武术、拳击、跆拳道、田径、乒乓球、球类的培训、比赛及相关服务。


附件4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4〕第53号

 

濮阳市福利彩票事业发展促进会(筹备组):

你单位于2024年7月25日提出的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7月25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成立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福利彩票事业发展促进会成立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9年7月24日。

请你单位于2024年8月25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2024年7月25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4〕第54号

 

濮阳市打击乐协会:

你单位于2024年7月25日提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7月25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打击乐协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9年7月24日。

请你单位于2024年8月25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024年7月25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4〕第55号

濮阳市雏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你单位于2024年7月25日提出的注销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7月25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注销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至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雏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注销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7月25日至2044年7月15日。

        

                               2024年7月25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4〕第56号

濮阳市小龙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4年7月25日提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7月25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小龙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8年7月24日。

请你单位于2024年8月25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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