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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情况的公示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3-03-17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近期申请成立、变更登记社会组织的进行考察。为增强社会组织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现将以下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反映。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监督电话:0393—6687126。

 

成立登记公示名单

  1. 濮阳市卫河文化传承促进会;法定代表人:张永强;住所:濮阳市华龙区建设路5号;业务范围:组织开展卫河流域优秀文化的挖掘、收集、整理、编撰、传播;组织承办传统文化参观、考察;业务主管单位: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变更登记公示名单

1、濮阳市预防医学会;法定代表人由焦彦彬变更为焦雪成;住所由市药检所5楼变更为市开州南路。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3〕第7号

濮阳市卫河文化传承促进会(筹备组):

你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提出的成立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3月17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成立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卫河文化传承促进会成立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8年3月16日。

请你单位于2023年4月17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于每年5月31日前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2023年3月17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3〕第8号

濮阳市预防医学会:

你单位于2023年3月17日提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3月17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预防医学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8年3月16日。

请你单位于2023年4月17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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