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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变更情况的公示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1-10-19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近期申请变更登记社会组织的进行考察。为增强社会组织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现将以下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反映。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5日。监督电话:0393—6687126。

    变更登记公示名单

    1、濮阳市蓝天职业培训学校;住所由濮阳市京开大道64号变更为濮阳市京开道与绿城路交叉口向北500米。

    2、濮阳市开创烹饪职业培训学校;住所由濮阳市京开大道64号变更为濮阳市京开道与绿城路交叉口向北500米。

    3、濮阳市永兴职业培训学校;业务范围由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保育员、美容师、美发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洁员、焊工、育婴员、保健按摩师、电子商务师的初、中级培训,农业技术员、农村实用技术变更为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保育员、美容师、美发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洁员、焊工、育婴员的初、中级培训,农业技术员、农村实用技术。

    4、濮阳蓝思维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业务范围由电子商务师的初、中级培训变更为电子商务师的初、中级培训;农村实用技术。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1〕第76号

濮阳市蓝天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1年10月18日提出的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10月18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蓝天职业培训学校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

请你单位于2021年11月19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021年10月19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1〕第77号

濮阳市开创烹饪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1年10月18日提出的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10月18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开创烹饪职业培训学校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

请你单位于2021年11月19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021年10月19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1〕第78号

濮阳市永兴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1年10月18日提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10月18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永兴职业培训学校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

请你单位于2021年11月19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021年10月19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1〕第79号

濮阳蓝思维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于2021年10月19日提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10月19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蓝思维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

请你单位于2021年11月25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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