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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变更、注销情况的公示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1-05-19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近期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社会组织的进行考察。为增强社会组织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现将以下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反映。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监督电话:0393—6687126。

 

变更登记公示名单

濮阳市自行车运动协会;法定代表人由边宏文变更为王红保;住所由市黄河路赛博商务酒店316房间变更为市体育场8号。

注销登记公示名单

1、濮阳市阳光林业资源评估咨询中心;法定代表人:杨红霞;住所:濮阳市人民路33号;业务范围:承担林业资源信息服务和林业资源评估咨询工作;业务主管单位:濮阳市林业局。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1〕第33号

濮阳市阳光林业资源评估咨询中心:

你单位于2021年5月15日提出的注销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5月17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注销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至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阳光林业资源评估咨询中心注销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5月19日至2041年5月18日。 

 

                                                                 2021年5月19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1〕第34号

濮阳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你单位于2021年5月17日提出的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5月17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8日。

请你单位于2021年6月19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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