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濮阳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变更、注销情况的公示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1-04-14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近期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社会组织的进行考察。为增强社会组织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现将以下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反映。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监督电话:0393—6687126。

 

变更登记公示名单

濮阳市舞佳艺艺术培训中心;住所由濮阳市黄河路与长庆路南50米变更为濮阳市黄河路长庆路银座商城三楼。

濮阳市善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业务范围由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承接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社工交流、咨询活动变更为提供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承接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关于社会工作的交流、咨询、培训、督导、评估的相关活动。

注销登记公示名单

1、濮阳市博士后工作协会;法定代表人:张灿;住所:濮阳市人民路51号;业务范围:沟通各设站单位,博士和博士后、省市博士后管理部门、社会各界,加强相互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业务主管单位: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1〕第28号

濮阳市舞佳艺艺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于2021年4月12日提出的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4月12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

请你单位于2021年5月14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021年4月14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1〕第29号

濮阳市善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1年4月12日提出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4月12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

请你单位于2021年5月14日前持本决定,到濮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021年4月14日

濮阳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濮民社许准字〔2021〕第30号

濮阳市博士后工作协会:

你单位于2021年4月14日提出的注销登记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1年4月14日受理。经审查,拟申请注销登记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至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濮阳市博士后工作协会注销登记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1年4月14日至2041年4月13日。 

                                   

                               2021年4月14日


  • 版权所有 濮阳市民政局 Copyight 2015-2016 www.pymz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