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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安排部署2020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20-03-04      

3月3日,市民政局召开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农村工作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全市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王胜英、孟社鸿、刘鱼门、靖国民出席会议,局机关各科室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收官之年、交账之年。市民政局要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全面实行社会救助保障制度兜底脱贫,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服务和保障基本民生,织密筑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民政力量。

会议强调,要履行救助兜底保障职能,始终把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作为重中之重,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贫困县脱贫摘帽后的防返贫上,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要完善扶贫救助制度体系,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养育和因艾致孤致残补助等民生保障政策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加强社会救助精准核对,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依托民政大数据平台加强信息核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从2020年1月1日起,城市最低保障月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4260元,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贴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74元、166元提高到不低于286元、17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741元,农村分散、集中供养对象年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5540元、800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按照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80元、100元。探索防返贫机制,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社会救助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平台,巩固脱贫成效。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困难家庭开展“先行救助”。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濮阳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濮阳市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两提一增”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国家、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财政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濮阳市关于深化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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