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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三大聚焦”系民生 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19-12-19      

今年年初以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脱贫攻坚、特殊群体、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脱贫攻坚,完善兜底保障政策

坚持做到应保尽保。通过实施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两项补贴”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低保待遇26381户54148人,发放资金8307.85万元;享受特困供养待遇7728人,发放资金3074.7万元;享受临时救助待遇8031人,发放资金930.1万元;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26794人,发放资金1318.3万元。

社会救助标准成功提标。城市低保月标准提高到520元,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3860元,月人均补助分别提高到274元、166元。农村集中、分散特困人员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7000元、5020元。累计投入3.9亿元,保障了9.7万户低保家庭和1.8万名特困老人的基本生活,城乡困难群众收获了更多实惠。

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制订下发《濮阳市专项整治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重点排查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排查人数933586人,将434名“脱保”“漏保”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聚焦特殊群体,完善关爱保护体系

全面落实“两项补贴”政策。发放补贴资金5800万元,惠及3.2万名困难残疾人和5.1万名重度残疾人,并鼓励各县区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完善了15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站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社区康复。加强留守老人关爱保护。对全市留守老人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数据信息,采取电话(视频)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开展巡访,有针对性地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基本服务。全面落实高龄津贴政策,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累计发放高龄津贴4675万元,惠及高龄老人68706人。

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护。两次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机构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养育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950元。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先后组织开展防溺亡专项行动、“护翼行动”关爱保护项目。

聚焦群众关切,健全基本服务体系

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继续做好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招标运营工作,解决市城区“三无”老人的基本养老问题;加快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完成了35个建设任务,已投入运营11个,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濮阳县、清丰县福利中心于6月底投入使用,县级福利中心实现全覆盖,成为县城区养老体系的有益补充;投入1489.34万元,完成了52所敬老院年度提升改造任务,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生活环境更加温馨、舒适;在敬老院设置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和农村贫困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单元,创新开辟了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照护、养老的新路径;规范1137所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指导开展适老活动,为农村老人搭建了养老服务平台。

加快社区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指导各县区建设“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42个,联合市委组织部等6部门出台指导意见,推动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凝聚社区建设工作合力。

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倡树文明乡风。出台关于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助力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通过推行婚嫁彩礼“限高”倡导标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拒绝高价彩礼婚前登记承诺等方式,引导群众抵制婚丧陋习,避免因婚因丧致贫返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倡导文明祭祀祭扫,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等节日期间,全市实现无焚烧、无燃放,助力蓝天保卫战。

因工作成绩突出,在4月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上,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在8月召开的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上,市福利院被表彰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省民政厅2次印发文件参阅我市界线管理,以及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方面的做法。我市还先后在全省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全国婚俗改革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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