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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编制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二、 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机关以及与本机关业务相关的非本机关发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 数据项释义
(一)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二)信息名称:指该信息的标题,是表达信息中心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
(三)生成日期:指信息正式形成或者变更的日期。
四、索引号编制说明
为便于信息的检索与更新,本检索号的设置方法如下:
(一)编写规则。信息索引号由“地区部门代码分类”+“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流水号”组成,四部分号码间用“—”相连,其规则为地区部门代码—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流水号。
(二)编写说明。本机关的地区部门代码为:“10100”。信息分类号参见《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中的“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即某条信息生成的年号。如某信息2007年X月X日生成,此信息的“信息生成年号”为“2007”。信息顺序编号即某条信息在填报时生成的顺序标号,由5位数字表示。例:本机关2007年生成的第一条概况类机构职能信息的信息索取号应编写规范为:10100—0101—2007—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