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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
来源:濮阳民政         发布日期:2019-11-19      

1、什么是低保?

低保,就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低保制度是一种救助制度,不是福利制度。也就是说,申请低保,不看身份,只看收入。严禁不经调查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低保范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月收入低于520元的,可以申请城市低保;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低于3860元的,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2、低保申请程序

凡符合低保条件的我市城乡居民,可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出具诚信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3、低保工作责任主体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中明确规定:乡镇政府(街道办)是审核低保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应当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县区民政局是低保审批的责任主体,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当全面审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4、低保资金发放方式

为确保低保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我市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即每个低保户都有一个自己的银行存折,低保金直接拨付到各自的低保存折上。城市低保金按月发放,农村低保金按季度发放。

5、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我市实行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并根据报告情况分类、定期开展核查,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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