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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事项编码 520100009400238006-000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部门 市民政局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
法定时限 6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5 个工作日 许可数量
办理窗口

方式一:濮阳市政务服务大厅市民政局窗口(濮阳市华龙区中原中路290号阳光大厦)。方式二:各个所辖的本地县区民政局申请亦可。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夏天3:00-6:30 冬天 2:30-6: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申请

http://py.hnzwfw.gov.cn/

申请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类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除外);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
审批收费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依据描述
审批公示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年审或年检 下一年度年检
办理查询

查询电话:0393-6687126

咨 询

咨询电话:0393-6687126

投 诉

投诉电话:0393-6687786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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