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濮阳市民政局网上办事大厅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殡仪服务-设定依据

1 法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7]225号)
 《河南省殡葬管理条例》
 《濮阳市殡葬管理办法》
 《濮阳市殡葬管理实施规定》(濮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2 依据描述   一、殡仪服务办理程序
 (一)在医院死亡的到医院办理《死亡证明》,医院以外死亡的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凭《死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外地户口可办理出殡后再注销)。
 (二)电话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电话:
 (三)携带《死亡证明》、死者和委办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殡仪馆办理殡殓、设灵、火化手续。
 (四)洽谈、预约设灵事宜、出殡时间、告别厅堂及办理其它服务项目(选购殡仪用品)并确认业务收费清单,检查所选择殡仪用品并签名确认。
 (五)设灵、告别仪式结束后,到火化车间送别遗体;
 (六)到业务大厅交费,领取发票、死亡证明。并凭相关手续到濮阳市殡葬管理所监管办在取灰单上盖章。
 (七)直接领取骨灰可凭濮阳市殡葬管理所监管办盖章后的取灰单到火化车间领取骨灰。
 (八)短期寄存骨灰(15日以内)可凭濮阳市殡葬管理所监管办盖章后的取灰单到火化车间领取骨灰
 (九)办理骨灰长期寄存(15日以上)业务的需到骨灰堂凭濮阳市殡葬管理所监管办盖章后的取灰单领取骨灰寄存证。
 (十)办理非正常死亡遗体业务所需的材料需另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死亡证明书》
 (十一)殡仪馆服务电话
 地址:
 服务电话(24小时):           行政办公时间:9:00时—17:00时              职能:办理殡仪馆常规业务,火化、骨灰寄存。
 

 

版权所有 濮阳市民政局 Copyight 2015-2016 www.pymz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